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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新能源长垣100MW风电项目道路和风机施工场地平整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0-08  浏览次数:10


豫能新能源长垣100MW风电项目道路和风机施工场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豫能新能源长垣100MW风电项目道路和风机施工场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垣豫能风电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已核准通过,建设资金已落实,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进场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河南新乡市长垣市。
2.2 项目概况:豫能长垣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河南省长垣县常村镇及樊相镇境内,场区海拔介于61~67m之間。
2.3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389032   招标编号:GXTC-A-1931110
2.4项目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5个月。
2.5招标范围: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进场道路施工(含新建和改扩建道路)、进场道路施工区域所需的附属工程、风机施工场地平整工程和临时工程、水土保持、临时渣场、进场道路施工区域内植被恢复等。
2.6主要工作内容
2.6.1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要求(不可低于工程量清单要求)及根据现场条件为完成本工程相关的措施、协调等。所有进场道路(含新建和改扩建道路,起点为长垣高速出口至各机位点)和风机施工场地区域的清表、土方开挖、运输、外运(含二次及以上的挖、填和二次及以上搬运)、回填、碾压、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弃渣处理及设计认定需要进行的工作。
2.6.2进场道路和风机施工场地内土建施工。包括排水沟、钢筋混凝土涵管、挡土墙的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涵管运输安装及恢复原状施工、排洪沟改造处理、原有桥梁新建、改造或加固施工,与原有道路衔接处理(含砼道路施工)、原有砼道路重做或恢复、环保、水保和其他施工期损坏的设施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结束后临时工程恢复原状。
2.6.3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供电、施工通讯和二次及以上的搬运。
2.6.4本工程范围内的自然植被、景观、树木的恢复。
2.6.5道路施工沿线(区域)与地方关系的协调。
2.6.6其他配合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自然人)的2个及2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工程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三个以上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电力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承诺有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管理经验;未担任在建工程职务且承诺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投标时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和五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期間未处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6.2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黑名单”共2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間为公告发布之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2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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