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相关行业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十年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似成套设备的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级别火力发电机组4台套以上的合同业绩,且其中2台套必须已运行2年以上。(与投标设备同类型,一台发电机组按一台套计,要求为国内项目)。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5、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开标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
8、在格盟集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招标人确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