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机务段巡检用灯具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巡检用灯具项目
2.标书编号:LJ2019-79-01
3.项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LED移动灯 |
220V,50W |
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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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摄像巡检灯充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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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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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G智能摄像巡检系统电池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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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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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摄像手电筒(实时传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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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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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要求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投标产品需要通过省部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对相关性能的检测和认证。(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查验)。
(3)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4)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生产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5)售后服务及要求:供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洛阳机务段所管辖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和专门的售后人员配备,并且有相应的零配件储备,供应商能够每月2-3次深入班组进行售后回访及维护。
(6)质量保证期相关约定:产品质保期不低于3年。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24小时内响应故障,免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及后果。如不按投标文件履行,我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资质应符合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含4G传输设备和视频传输监控类照明系统)
3.投标人须提供三年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良好的反馈意见。
4.须提供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截图
5.须提供营业执照网络年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6.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空白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7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报价。
8.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9.投标现场需要提供样品,现场演示。
10.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中标价格执行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11.必须在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招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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