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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城市靓化及老城区改造(标段2)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1-29  浏览次数:10


2019—2020年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城市靓化及老城区改造项目(标段2)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2020年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城市靓化及老城区改造项目(招标编号:TYZBL00035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1.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2019—2020年乌鲁木齐市城市靓化及老城区改造,划分为4个标段,包括:

(1)标段1:光缆线路施工(包括基站传输光缆线路、室内分布传输线路、光缆线路迁改、通信管道零星施工等施工服务);

(2)标段2:零星工程设备施工(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拆除、迁移等);

(3)标段3:外市电引入及改造(包括向供电部门报批高低压的外电引入工程、向第三方业主借外电引入工程、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电缆、设施的修补及整改工程等;直流远供线路的新建、拆除、迁移、抢修等;办理供用电手续、现场手续,施工实施,竣工资料的整理,报验,通电交付使用等);

(4)标段4:土建施工(包括基站、综合接入点、汇聚机房等站点的土建、装修、水、照明用电、接地网、接地排等新建和拆迁、维修工程施工;楼顶新建及拆除抱杆、美化天线基座、支架、桅杆,铁塔抱杆的新建及拆除;室内外走线架及各类防盗笼等涉及站点土建配套类的安装改造施工)。

1.1.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1.3 ※集中招标合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如因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在第12个月之前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因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协议执行期延长12个月,到期后该协议终止。

1.1.4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最晚在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工期按招标人下发的施工委托书具体要求执行。

1.1.5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1.1.6采购预算:2000万元(不含税)。

1.2 标段及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允许供应商兼投兼中;具体标段及份额、区域划分详见附件1:公告附件—份额及区域划分情况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5招标类型: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最终以实际发生规模为准进行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公共部分:(适用于所有标段)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仅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是相关部门网站截屏)。

2.2.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未经三方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9年6月1日之后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5投标人未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黑名单供应商(禁入期内)。

各标段专用部分:

标段1:光缆线路施工

2.6资质要求:

2.6.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6.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3具有ABC三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7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間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建设业绩,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2.7.1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2.7.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或结算凭证(①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以订单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订单金额;②如无订单,提供框架协议+对应审定单(或结算单)的,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审定单(
或结算单)金额;③如无订单及审定单(或结算单), 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财务发票的,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财务发票金额),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8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或具有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并且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登高证等);

至少提供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登高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2.9其他要求:在分配的靓化道路范围内,投标人须免费提供巡检、看护、抢修服务以及光缆线路资料摸查工作(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标段2:零星工程设备施工

2.6资质要求:

2.6.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6.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3具有ABC三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负责人,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7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間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建设业绩,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2.7.1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2.7.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或结算凭证(①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以订单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订单金额;②如无订单,提供框架协议+对应审定单(或结算单)的,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审定单(或结算单)金额;③如无订单及审定单(或结算单), 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财务发票的,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财务发票金额),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8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或具有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并且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书、电工证、登高证等);

至少提供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有电工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有登高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标段3:外市电引入及改造

2.6资质要求:

2.6.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

2.6.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7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6月1日至 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間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电力施工类)项目的建设业绩,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7.1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2.7.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或结算凭证(①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以订单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订单金额;②如无订单,提供框架协议+对应审定单(或结算单)的,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审定单(或结算单)金额;③如无订单及审定单(或结算单), 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财务发票的,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财务发票金额),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8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具有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并且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登高证、电工证等);

至少提供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3名具有电工证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有登高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标段4:土建施工

2.6资质要求:

2.6.1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建设厅或地市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6.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7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間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建设业绩,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7.1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50万元及以上;

2.7.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或结算凭证(①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以订单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订单金额;②如无订单,提供框架协议+对应审定单(或结算单)的,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审定单(或结算单)金额;③如无订单及审定单(或结算单), 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财务发票的,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计取财务发票金额),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8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并且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登高证、电工证等);

至少提供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登高证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有电工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注:本项目各标段之間人员不得复用,若发现存在人员复用情况,对应复用的人员在各标段均不计为有效人员。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間:2019年11月28日19时00分至2019年12月5日19时00分。(北京时間)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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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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