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曲江片区棚户区改造第一期安置区(红线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咸丰县曲江片区棚户区改造第一期安置区(红线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曲江片区棚户区改造第一期安置区(红线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 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18]3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招标人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片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本招标项目的概算总投资为:5846.575292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应具有有效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間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間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详见招标文件。
3.7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只允许其中一个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23:59时止(北京时間、下同),报名(逾期无效)。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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