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化工35/70MPa加氢示范站(邯郸)项目氢气气源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河钢化工35/70MPa加氢示范站(邯郸)项目氢气气源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河钢化工有限公司河钢化工35/70MPa加氢示范站(邯郸)项目已由邯郸市复兴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复发改备字(2019)23号 ,项目业主:河北河钢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河钢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氢气气源管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河钢化工35/70MPa加氢示范站(邯郸)项目氢气气源管道工程
2.1.2建设地点:河钢邯钢邯宝公司新区中路与炼钢南路交叉口东北方向(原邯宝炼铁厂铸铁机旧址)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氢气气源管道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氢气管道采购和敷设施工(含管道、阀门、联接件、密封件;管道除锈、刷漆等),管道试压,吹扫、管道碰头、送气等; 2、氢气管道工程电气、仪表采购和施工(切断阀、流量计、减压阀等仪表的采购和安装、调试等);3、管道支架;具体内容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2020年3月20日前具备送气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1或GC2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配置: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且不可替换;
3.3.1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的企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表(至少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6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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