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管养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管养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16〕400号文件《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17〕54号文件《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变更的通知》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7〕25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9〕78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交安及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总预算的批复》批复,管养设备调整变更的批复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9〕320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管养设备调整变更的批复》批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列支的不需要安装设备购置费。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招标人为国道丹阿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管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范围: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管养设备采购。
2.2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30天内。
2.3交货地点:呼玛县呼玛镇正棋路49号公路管理站。
2.4标段划分:本次设备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见下表,标段的技术参数及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标段 |
采购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
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
1 |
道路洗扫车 |
辆 |
1 |
65 |
65 |
自卸养护车 |
辆 |
5 |
13.5 |
67.5 |
公路运输自卸车 |
辆 |
2 |
35 |
70 |
灌缝机 |
台 |
2 |
5 |
10 |
铣缝机 |
台 |
2 |
2 |
4 |
开槽机 |
台 |
1 |
2.5 |
2.5 |
平板夯 |
台 |
2 |
3.5 |
7 |
平地机 |
辆 |
1 |
71 |
71 |
PC200挖掘机 |
台 |
1 |
108 |
108 |
50装载机 |
辆 |
1 |
39 |
39 |
30装载机 |
辆 |
1 |
26 |
26 |
除雪滚刷车 |
台 |
2 |
63 |
126 |
工程管理车 |
辆 |
2 |
15 |
30 |
合计 |
62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拟投标段的设备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或经营范围之内,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商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严格满足招标文件的供货要求。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本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投标,则其对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标段中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只能制造商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标段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对标段的部分设备进行投标的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4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12时00分至2020年1月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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