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临建(办公用房、食堂等设施)工程施工(赣浙信丰电厂)招标公告
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临建(办公用房、食堂等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ZJTY10200137
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以 赣发改能源﹝2019﹞4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由江西省赣浙能有限公司、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其余部分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已于2019年11月21日完成,其中标人为浙江电建-浙江院-浙江火电联合体。根据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现场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需在电厂工程建设现场建设现场管理办公用房、食堂等设施,现对总承包联合体临建(办公用房、食堂等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总承包联合体现场办公用房、食堂等临时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管理用房、食堂、配套道路、停车场人行道、绿化、隔离围栅等,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接口,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分管或主管企业安全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应提供企业出具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具有建筑工程(合同金额400万以上)施工业绩(须提供该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間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間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間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具有建筑(合同金额400万以上)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该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1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間:2020年2月25日9:00至2020年3月3日17:00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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