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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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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煤业煤制油净化合成厂钛基硫回收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02  浏览次数:0


宁夏煤业煤制油净化合成厂钛基硫回收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宁夏煤业煤制油净化合成厂钛基硫回收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净化合成厂钛基硫回收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077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物资编码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钛基硫回收催化剂 11970317 100  
2.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供货。
2.5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煤制油分公司煤制油厂区金山危化品库。
2.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                                    
2.7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8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生产厂家出具包含宁夏的区域授权书,同一制造厂商的产品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竞标;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含)硫回收催化剂(铝基、钛基、抗漏氧、加氢均可)供货业绩,每份合同数量不少于50吨,以合同或采购订单复印件为准,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按以下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A、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要显示货物名称、项目内容(规格型号)、合同执行时间、合同双方单位名称(签字和盖章页))
B、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或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3】满足付款方式要求: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06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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