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LED屏建设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LED屏建设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LED屏建设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STZCG-2020-03-26),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采购人发展需求,现针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LED屏建设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2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LED屏建设及维保服务。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单项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
全区LED屏建设 |
132平方米 |
0.3(万元/平方米) |
39.6 |
全区LED屏维保(按实) |
显示屏模块 |
100块 |
0.006(万元/块) |
0.6 |
电源 |
100只 |
0.006(万元/只) |
0.6 |
控制板卡 |
100块 |
0.02(万元/块) |
2 |
超过20米的控制卡 |
50块 |
0.035(万元/块) |
1.75 |
人工费(按次) |
100次 |
0.03(万元/次) |
3 |
合计最高限价(含税) |
47.55 |
最高限价金额:47.55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服务期到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壹年。
服务地点:泰州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7.55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如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及单项最高限价及合计最高限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19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30日08时30分至2020年4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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