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5个新建措施废液处理站前置性评价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5个新建措施废液处理站前置性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ZY20-XA107-TPFW068
1.谈判条件
本项目已由 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谈判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每标段各需 1 名服务商。
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公开)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背景概况:对第五采油厂5个新建措施废液处理站进行勘查,每个措施废液处理站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
2.2项目范围:
第一标段:第五采油厂5个新建措施废液处理站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第二标段:第五采油厂5个新建措施废液处理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所辖区域内;
2.5最高限价:第一标段45万元(含税),第二标段40万元(含税);
服务商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2营业执照:服务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3.3资质要求:服务商需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内容;
3.4业绩要求:服务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发票提供网站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财务要求:服务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服务商应提供2019年度(若无2019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6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信息查询截图);
3.7服务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进行以下方式处理的,将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3.7.1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
3.7.2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
3.7.3清退市场;
3.7.4其他等不能履约的处理情形。
第二标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2营业执照:服务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3.3资质要求:服务商需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3.4业绩要求:服务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发票提供网站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财务要求:服务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服务商应提供2019年度(若无2019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6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信息查询截图);
3.7服务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进行以下方式处理的,将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3.7.1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
3.7.2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
3.7.3清退市场;
3.7.4其他等不能履约的处理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于2020年4月30日9时00分至2020年5月7日17时00分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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