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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原油商业储备项目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06  浏览次数:2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原油商业储备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原油商业储备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集团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北山岭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北山岭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0】1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集团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北山岭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项目工程勘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北山岭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茂名石化北山岭罐区。
2.3建设规模:新增总库容160万立方米,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16座。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20000万元(含增值税),本标段合同估价553.85万元(含增值税)。
2.5勘察工作服务期:合同生效后开始,2021年05月30日结束。
2.5.1勘察工期:初步勘察与基础设计同步、详细勘察详细设计同步;
2.5.2配合测量工期:与建筑工程施工同步;
2.5.3原油储罐沉降监测服务期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中国石化集团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北山岭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原油储罐沉降监测。
2.7.1配合测量的工作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后配合测量:
(1)包含项目范围内所有拆、还、改、扩建工程的场内边界放样、放点;
(2)土建安装施工过程中基础定位后的复测;
(3)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完成业主、监理指定区域的土方测量;
(4)设计所需对现场地形、设施的零星测量;
(5)其它因项目需要临时增加的零星测量工作。
2.7.2项目竣工验收后配合测量工作内容包括:根据总部规定进行竣工测量(包含地形、地貌及地下管线等)。
2.7.3项目涉及的岩土工程勘察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查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就勘查文件向设计人做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岩土工程验槽等服务。
2.7.4工程物探(盲探):承包人需对整个施工场地地下管道、电缆、光纤等地下障碍物开展盲探工作,盲探深度需达到地表以下两米。承包人需绘制地形图标记出障碍物位置、估算障碍物尺寸、管线及电缆光纤走向。地形图应在基础设计批复前交付正式版至甲方签收。
2.7.5原油储罐沉降监测: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基准网建立及复测(场地基准点、观测基准点的埋设,监测基准网的首次测量及复测)罐主体基础施工期及罐体安装期沉降监测、水压试验期间的沉降监测及储罐基础锥面变形监测,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建构筑物,油罐充水试验期沉降观测依据《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28-2014)》附录B及发包人要求。
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核发的书面委托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业绩:
①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工程勘察测量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分别具有石油化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项目业绩,且两类单项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②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单罐容量10万立方及以上原油储罐沉降监测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有利于证明自身实力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工程勘察测量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分别具有石油化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两类单项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勘察测量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技术负责人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分别具有石油化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且两类单项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5沉降监测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但与勘察测量技术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有10万立方及以上原油储罐沉降监测技术负责人业绩。
3.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持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于投标人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月内任意时间由社保机构开具)、身份证。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9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超过两家的情形。
4.获取时间:2020年04月30日23时30分至2020年05月0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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