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集团大港电厂1号翻车机直流驱动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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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集团大港电厂1号翻车机直流驱动系统改造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集团大港电厂1号翻车机直流驱动系统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2815,招标人为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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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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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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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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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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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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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要求(以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为准,若无2018年请提供2017年的)(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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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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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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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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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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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单位证书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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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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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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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集团大港电厂1号翻车机直流驱动系统改造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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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翻车机重车定位器驱动装置、轻车定位器驱动装置、迁车台驱动装置各1套,包括变频器、变频电机、电缆、减速机、抱闸等部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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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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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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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1个火电厂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②签订合同内容包含翻车机安装或改造或大修;③合同中火电厂单台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D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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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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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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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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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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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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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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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150天完成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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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中的DEF意义为:有效业绩须包括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供货或施工内容或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结算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货物验收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若项目属于维护或运行或物业等规定服务期限的,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为证明合同执行完成或合同内服务期执行已经满一年>)及买方联系人电话。
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业绩应同时在“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证明材料必须随时可提供原件以供审查(如无法提供将视其为无效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能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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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未被列入正在执行的国家能源集团暂停投标资格处置名单、黑名单,且未被国神集团公司禁止投标;
(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9)各包项目的投标人还应同时满足各包项目具体资格要求的内容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01日 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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