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现有公司锦州石化焦化液化气优化利用-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锦州石化焦化液化气优化利用-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GC-GKZB2020-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焦化液化气优化利用——安装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现有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以锦石化分计字【202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现有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基本要求
2.1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锦州石化公司。
2.2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增焦化液化气脱碳三塔及其进料缓冲罐、重沸器、塔顶冷凝器、回流罐、机泵等配套设施;新增丙烯脱羰基硫措施;配套铺设工艺管道及仪表、电气、安全、消防等设施安装工程。(估算金额500万元)。
2.3计划工期:中标后至2020年12月31日。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
2.4质量要求:合格。否则工程不验收,不结算,赔偿业主延迟接受过程中带来的经济损失。
2.5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有进度款,进度款每次最多支付金额为扣除甲供材料后剩余金额的50%,工程形象进度到80%时不再支付进度款;有质保金,质保金为合同总额的3%,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交工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2.8计价方式:安装费率。
2.9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可竞争费用[措施费(不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为:76.32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管理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
3.2.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5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炼油化工方面至少3项类似安装业绩。(以合同或工程交接证书为证)。
3.2.6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3.2.7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3.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炼油化工方面至少3项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相关施工合同或交工技术文件或项目交接证书或工程结算资料等复印件)
3.3.2其他成员要求:
3.3.2.1安全员、安装专业质检员必须配置并具有有效的相应资格证书。
3.4 3.3.1、3.3.2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本公告发出之日前120天内的任一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中标人的施工人员入场需要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项目业主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经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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