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环路高架两侧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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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环路高架两侧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29  浏览次数:2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环路高架两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东环路高架两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环路高架两侧绿化工程,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亭行审投资(2020)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境内
2.1.2 建设规模:东环路高架两侧绿化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442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约442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6月15日,竣工日期: 2020年7月14日,具体开工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东环路高架两侧绿化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
公示处罚期内。
(二)、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四)、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
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
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
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
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六)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2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
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
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
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
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
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的。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
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
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
到位。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得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
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 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
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
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以上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含)开始,向前推算。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
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
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
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
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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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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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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