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能源有限公司内蒙片区光伏电站运营期保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兴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诚邀社会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参与项目。
2.招标范围及要求
1、呼和浩特市兴泰能源有限公司托克托县20MW光伏发电项目
2、呼和浩特市晟大能源有限公司清水河县10MW光伏发电项目
3、兴安盟兴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科右前旗20MW光伏发电项目
2020年保险项目招标险种:
(1)电站财产一切险
(2)电站机损险
(3)电站营业中断险
(4)电站公众责任险
中兴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区域电站保险采购类型 |
采购险种 |
采购需求 |
公众责任险 |
托县20MW、清水河10MW、兴安盟20MW |
财产一切险 |
托县20MW、清水河10MW、兴安盟20MW |
营业中断险 |
托县20MW、清水河10MW、兴安盟20MW |
机损险 |
托县20MW、清水河10MW、兴安盟20MW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不接受代理投标;
(6)投标截止日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履约信用;
(7)具有电力工程项目的承保和服务经验。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有关禁止转包或分包规定的行为。
3.1.3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2)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4)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
4.报价者需呈交的文件:
(1)企业财产保险一切险条款;
(2)机器损坏保险条款;
(3)营业中断险保险条款;
(4)公众责任险保险条款;
(5)保险费报价;
(6)优惠条件
(7)报价者认为其它会帮助其报价获得接纳的资料;
5.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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