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新建厂区工艺及热力管网等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扬子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新建厂区工艺及热力管网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扬子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新建厂区工艺及热力管网等工程。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石化厂区。
2.3建设规模:新建厂区工艺及热力管网、新厂区供电系统(不含道路照明)。
2.4建设投资: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为5700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304天。
2.6标段划分:/
2.7标段招标范围:新建厂区工艺及热力管网、新厂区供电系统(不含道路照明)施工总承包工作(不含桩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4)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也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施工总承包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4)质量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間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时間:2021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1年6月15日9时0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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