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便携式VOCs分析仪、移动数据传输器/便携式红外摄像仪设备采购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便携式VOCs分析仪、移动数据传输器/便携式红外摄像仪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CBJ-ZB-22373-03-2020-M-D-005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便携式VOCs分析仪、移动数据传输器/便携式红外摄像仪招标
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是以上游分离的乙烷为原料建设的乙烯联合工厂,生产聚乙烯等产品。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乙烯装置,高密度聚乙烯(HDPE)装置、全密度聚乙烯(FDPE)装置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主要工艺装置规模如下:80万吨/年乙烯装置、30万吨/年HDPE装置、30万吨/年FDPE装置。
本招标项目为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便携式VOCs分析仪、移动数据传输器/便携式红外摄像仪采购招标,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投标人应是便携式VOCs分析仪和便携式红外摄像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具备提供便携式VOCs分析仪和便携式红外摄像仪的成套供货、运行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由便携式VOCs分析仪和便携式红外摄像仪制造商分别提供的唯一授权函。
2. 投标人本次投标便携式VOCs分析仪的制造商自2015年以来,在中国境内至少有5个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的应用业绩(每项业绩所供设备不得少于5台)。应提供业绩表及相应证明资料,业绩表应包括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复印件及签字版数据表。未提供业绩表及证明资料视为无业绩。如果提供不真实的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本次投标便携式红外摄像仪的制造商自2015年以来,在中国境内至少有3个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的应用业绩。应提供业绩表及相应证明资料,业绩表应包括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复印件及签字版数据表。未提供业绩表及证明资料视为无业绩。如果提供不真实的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4. 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相关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3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