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体化净水器 |
二、项目编号:20200502020106267001001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1.7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年焚烧垃圾处理量为36.5×104 t/a。2条500t/d机械炉排炉及2套烟气净化系统,配置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小时。 |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体化净水器 |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中水处理区域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满足运行所需的2年备品备件、电气、自控等。具体数量、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中标公示后2个月内货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南庄镇后刘市村国营农场废弃砖窑 |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間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1.7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8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2.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标书发布当年1月1日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内)应具有3个及以上发电类项目水处理系统生产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签字页及内容证明页)。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間:2020年06月19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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